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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7月7日~10日

2023-06-30

内容摘要:2023年下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7月7日~10日,网上审核:7月9日~11日,11日截止到16:00。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6日举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考对象及条件(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只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只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报考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以上在校生均以2023年9月入学后的学籍、年级为准。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三)在江苏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二、报名时间和要求(一)报名时间及流程1.网上注册:7月4日起,所有考生报名前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2.网上报名:7月7日~10日,10日截止到16:00。3.网上审核:7月9日~11日,11日截止到16:00。4.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12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注: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5.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二)报名须知1.考生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进行网上报名。2.本次报名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具体审核意见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4.所有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1)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2)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3)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5.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2)考生照片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实人比对不通过,照片标准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照片样张。考生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其他事项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三、违规处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四、其他1.各类别考试科目情况见附件2。2.各科目考试日程、《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4.考生可于9月11~16日打印准考证,预计11月8日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5.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6.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jseea.cn/webfile/index/index_zkxx/2023-06-27/7079267924317310976.html

2023年湖南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4月14日-21日

2023-04-13

2023年湖南社会工作者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4月2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4月21日17:30。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类型 6月10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客观题  6月11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客观题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客观题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主观题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主观题 (二)报名属地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地点2023年度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根据报考情况分市州或按区域相对集中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二、报名条件(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2.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年;(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二)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三)其他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2.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三、报考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4月2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4月21日17:30。(一)注册和填报信息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2023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学历或学位核验结果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仔细核对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编码是否存在错误,每个报考人员可以添加5条学历或学位信息进行核验。3. 学历或学位显示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学历或学位证原件与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合并为一张JPG格式的图片作为证明材料上传,有更名或其他情况的报考人员还需将更名材料一并上传,原则上在线核查为1个工作日。4.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二)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 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未确认前撤回承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退出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4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核查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3. 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报名期间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属地原则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4.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及退出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网上缴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初、中级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高级每人每科69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确认“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确认核查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核查通过后,完成缴费的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在报名完成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6月6日9:00 — 6月9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任务导航栏点击“打印准考证”。四、考试有关事项(一)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残疾人员,请在报名完成后向我院申请使用专用考场(联系电话0731-85063741、85063789)。(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三)《社会工作实务》(中、高级)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客观题科目须按规定规范填涂答题卡,填涂不规范将影响考试成绩,具体填涂规范可以登录http://www.cpta.com.cn/topic/1284.html进行查阅。(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考试成绩(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1.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8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2. 助理社会工作师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须在1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二)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六、考后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考生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有关要求说明见附件1。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七、监督监管(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注意事项(一)为确保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现场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请及时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考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公告。(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附件: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一、为方便报考人员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强化用人单位初审权和主体责任,由用人单位初审时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经历等真伪,各级资格审核部门重点核查用人单位的初审查验结果,原则上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二、现场人工核查只须提供用人单位初审查验结果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从业经历及查验结果、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用人单位查验合格后,查验人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交资格审核部门备案留存。三、用人单位查验学历时,应重点把握以下要求:(一)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2023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度国家规定的考试日2023年6月10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二)持教育部门学历的,用人单位需查验:1.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2. 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石竹塘路与靳江路交叉口北80米),联系电话:0731-82116082。(三)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四)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五)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e91job.com/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验结果页面;(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Omp.do?method=fwdPageJgyxCertInfoEntry)查验结果页面;(3)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六)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用人单位需查验非全日制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七)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原文链接:http://rsks.hunanpea.com/Article/097a4311-db42-47f6-b025-83d0147b08f8/InternalArticleDetail.do?

2023年上海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为4月11日-18日

2023-04-12

各有关单位: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一、报考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三)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2023年6月11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2023年6月10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三)高级社会工作师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一)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0:00-4月18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高级”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完成报名确认,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6:00。报名点代码:2101报名点代码:21023.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普陀区三源路175号)4.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梅陇路138号)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六)准考证下载(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一)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将根据新冠病毒感染防治有关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必要的措施。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试现场管理,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2.《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可于2023年8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为电子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电子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文链接: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kwap/202304/t20230407_1311591.shtml

2023年广东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18日

2023-04-12

 2023年广东社会工作者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9日17:00。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须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6月10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客观题 6月11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客观题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客观题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主观题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主观题(二)考试地点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2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三类。(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二)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4.在本省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的在职在岗人员。(三)相关说明1.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2.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3.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其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1)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2)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3)矛盾纠纷调节、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4)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5)行为矫治、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6)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的服务;(7)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5.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在报名期间内向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三、报考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9日17:00。(一)注册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二)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原则上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四)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科目均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按每人每科74元收取。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五)准考证打印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6日9:00-6月9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四、考试有关事项(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三)“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8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2.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1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二)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七、监督监管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职业水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的,职业水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无效。(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职业水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八、证书发放和查询(一)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或纸质成绩合格证明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职业水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二)电子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电子证书或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或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注意事项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在线申办。附件:1. 关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安排的说明2.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附件1关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安排的说明一、报名条件1.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2.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其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1)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2)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3)矛盾纠纷调节、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4)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5)行为矫治、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6)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的服务;(7)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二、考试大纲(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原文链接: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4151379.html

2023年上半年上海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

2023-01-04

2023上半年上海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1月13日9:00-14日24:00点,网上审核时间1月14日9:00起-15日22:00,缴费截止时间1月18日24:00,报名费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根据教育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星期六)举行(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见附件1)。现将上海考区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对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文件精神,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高校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免试政策,可以向本人所在学校咨询。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统一举办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二、报考条件(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三)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在读专升本第四学年)及以上考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规定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令第10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认定除笔试成绩合格外,还需符合相应的学历层次、部分资格认定还需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或等级、满足体检标准等,因此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谨慎报考。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步骤分为报考信息输入、报名信息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报名政策咨询联系方式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具体操作流程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报名流程图(附件3)。(一)报考信息输入考生报考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13日(星期五)9:00起至1月14日(星期六)24:00(其后网报功能关闭,报考者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做任何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第一步:登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第二步:注册登录后,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必须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码要求。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重要提醒:在校生是指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在读专升本第四学年)及以上考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报考;最高学历在校生须填写本人目前就读的将要取得的最高学历。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第三步: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大学和上海建桥学院五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上海建桥学院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杉达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三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上海杉达学院考区。上述考区不得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详细考试科目代码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4)。重要提示: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审核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二)报名信息审核本次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时间为1月14日(星期六)—1月17日(星期二)。①1月14日(星期六)9:00起至15日(星期日)22:00,考生报名信息由各考区进行网上智能自动审核(考生填报信息与市大数据中心查询的户籍、居住证、学籍信息做一致性判定)。②1月16日(星期一)9:00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若显示“待缴费”,表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通过了资格审核;若显示“审核不通过”,表明考生填报信息与市大数据中心查询的信息不一致,智能审核未通过。③如果“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如近期内已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等),须登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再次提交报名信息后,进入待审核状态,再扫描以下二维码(或输入网址https://ops.hycj.jrycn.cn/f/sh202301bs)登录“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5)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见附件6),提交截止时间为1月16日22:00。④1月17日(星期二)9:00-16:00各区和直属高校考区和将根据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结合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中的审核状态。如人工审核不通过,考生可重新提交材料,每位考生最多提交三次。(三)网上缴费1.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的考生,可于1月18日(星期三)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本次报名无效。2.考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支付方式:考试缴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不再接受现场缴费。网上在线支付操作流程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附件7)。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附件8)。四、其他说明(一)本次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4月14日(星期五),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二)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14日(星期五 )至27日(星期四)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四) 2023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https://shehr.shec.edu.cn/)查询。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2523036。(五)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六)本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适用。附件:1.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2.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咨询电话一览表3.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报名流程图4.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5.2023年上半年上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使用手册6.2023年上半年报名审核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原文链接:https://www.shmeea.edu.cn/page/08000/20221230/17123.html

2023年上半年湖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23-01-04

内容摘要:2023年上半年湖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1月13日8时至15日17时,网上审核时间:1月13日8时至17日17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8日24时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须知(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要求,须本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报名。(二)正式报名前,建议考生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s://www.hneeb.cn/hnxxg/),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问答”栏目,了解考试的相关政策要求。(三) 提交报考信息前,考生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考生就读或毕业院校名称须规范)、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在市州教育考试院尚未审核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四)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违反上述要求,出现笔试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考试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1月13日8时至15日17时(二)网上审核时间:1月13日8时至17日17时(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8日24时(四)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3月11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类别 3月11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 中职实习指导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7.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8.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上述科目笔试不考“科目三”,仅在面试中考核。通过该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二)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如:四年制本科学制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指的是大学三年级及大学四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三)除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和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有关高等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学生外(参加免试认定改革专业名单请考生咨询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其余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条件1.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5.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6.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在我省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我省相应师范生政策。(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四、报名流程考生本人从报名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首页“报名流程”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系统页面→注册设置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报考省份(湖南)→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报名注册需要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考生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该注册手机作为考生在考试前的唯一联系方式,请考生确保该手机号在考前处于开通可联系状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400-7797-255),报名注册开放日期为:2023年1月9日。注册时,要求考生本人准确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第三步,完成注册后,考生按照流程先仔细阅读并确认后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和规定进行处理。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资格,符合条件方可报考。第五步,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需自行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的正确性。考生应仔细检查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第六步,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如下: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第七步,填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规定后方可进行填报。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居住证编号(须如实填写,居住证编号为身份证号)、学校名称、是否在校生、是否师范专业、在校生学籍学号、最高学历及证书编号等信息,并按户籍、学籍(在校生)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选择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考区因组考需要将考点设置在高等院校和距离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较近的县市区的,考区将对辖区内所有考点进行随机编排。请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重点关注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正常参加考试。重要提醒:在提交审核前,考生务必再次确认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报考科目是否选择完整等(如选择报考科目时少选或漏选,经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新增其他科目或修改所报科目)。网上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予更改,考生应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通过笔试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第八步,审核。笔试报名不设现场资格审核环节,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等待市州教育考试院在48小时之内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进行审核。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咨询所选考区所在的市州教育考试院。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五、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一)考生可于3月6日至3月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免费打印准考证。(二)考生可于4月14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所报考的市州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请考生届时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湖南考试招生公众号)当次考试的成绩复核公告。六、考试收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70元。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七、违规处理对于考试过程中考生的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认定和处理。八、注意事项(一)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二)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因此,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三)当前,各地优化调整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院将在考前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和防疫政策,对考生自身防疫做具体要求。请考生在考前两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湖南考试招生公众号)或市州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要求。(四)教育部确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六)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联系地址和电话如下表:  考区名称 笔试政策咨询部门 地址 咨询电话 长沙市 长沙市教育考试院 社考科 长沙市岳麓区 茶子山中路320号 0731-84899752(笔试) 0731-84899717(笔试) 0731-88626508(笔试) 0731-88626509(笔试) 0731-88615735(面试) 株洲市 株洲市教育考试院 社考科 株洲市天元区 珠江南路537号 0731-22663700 湘潭市 湘潭市教育考试院 自考科 湘潭市岳塘区 双拥路168号 0731-55588810(笔试) 0731-53585513(面试) 衡阳市 衡阳市教育考试院 社考科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 白云路17号 0734-8811367(笔试)                         0734-8127167(面试)                         0734-8969015(认定) 邵阳市 邵阳市教育考试院 邵阳市宝庆中路505号 0739-5603915(笔试) 0739-5603947(面试) 岳阳市 岳阳市教育考试院 岳阳市岳阳大道东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0730-8805535(笔试) 0730-8805616(面试) 常德市 常德市教育考试院 常德市武陵大道 凯悦大酒店四楼406室 0736-7721620(面试)   0736-7712908(笔试) 张家界市 张家界市教育考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 子午路198号 0744-8222113(笔试) 0744-8251096(面试) 益阳市 益阳市教育考试院 益阳市赫山区 桃花仑西路685号 0737-4224310(笔试) 0737-4231504(面试) 娄底市 娄底市教育考试院 娄底市娄星区 乐坪大道477号 0738-8312701(面试) 0738- 8313172(笔试) 郴州市 郴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郴州市苏仙南路3号 市教育局 0735-2850286(笔试) 0735-2850380(面试) 0735-2883656(认定) 0735-2850789(认定) 永州市 永州市教育考试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 银象路159号 07468211590(笔试)0746-8211005(面试) 怀化市 怀化市教育考试院 怀化市迎丰路 育才巷12号 0745-2722461(笔试) 0745-2713786(面试) 溆浦县教育局 溆浦县教育局 0745-3324861(笔试) 湘西自治州 湘西自治州教育 考试院 吉首市团结西路17号 0743-8227300(笔试) 0743-8224122(面试、认定)原文链接: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sjyksy/web/ksyzkzx/202212/t20221230_29171161.html

2023年上半年重庆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通知

2023-01-04

2023重庆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6日(17时报名截止);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17时审核截止);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8日(24时交费截止);收费标准70元/科。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师〔2015〕2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对象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符合下列任意一项均可。(一)户籍在重庆市或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非暂住证或者居住证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重庆户籍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渝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2.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cq.cn)。(二)学历条件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三、时间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6日(17时报名截止);(二)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17时审核截止);(三)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8日(24时交费截止);(四)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五)成绩发布时间:2023年4月14日。四、考试科目安排(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学段考试科目的具体时间,如表1所示。表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二)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四)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进行考核。(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六)自2022年下半年起,新增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的“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学科,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生用201A、202A、301A、302A科目的合格成绩报考面试,则只能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考生依据201、202、301、302科目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的合格成绩。考生用201A、202A、301A、302A科目的合格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的合格成绩。五、报名流程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并详细阅读页面上的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了解考试政策及相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6日(1月16日17时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1.注册信息: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注册时需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按照提示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若在审核或者教师资格认定时发现考生填报的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审核或认定不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选用符合要求的照片。不能选用经过特殊处理的(PS)或生活照等其他非正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须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3.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不能修改或增减考试科目。4.考区选择: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37个考区,每个考区的考位有限,当该考区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系统将关闭该考区,届时请考生选择其它可选考区报考。各考区咨询电话见附件2。(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1月17日17时审核截止)。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后,须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须及时关注网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三)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8日(1月18日24时交费截止)。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及时完成网上交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收费文件,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70元/科。请考生在2023年1月18日24时前完成网上交费,交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交费的视为无效报名。六、参加考试(一)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后,请考生再次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准确无误。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在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期间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进行修改。(二)证件要求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 《考试承诺书》(附件3)、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前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当场考试。七、违规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八、成绩查询及复核2023年4月14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九、疫情防控须知根据重庆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聚餐、减少外出,提前回到参考地备考,非必要不离渝。疫情防控措施及相关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及时了解最新要求。十、重要提示及其他说明(一)考生报名前先认真阅读重庆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详细了解相关要求再开始报名。考生须判断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具备资格的不能报考。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报考前应自行查询。(二)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须通过笔试、面试和认定等环节: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3.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须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经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等环节审查合格后,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报名前请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cq.cn),充分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具体条件以当次认定通知为准),尤其要认真阅读并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避免出现盲目报考导致后续无法认定教师资格或不能通过认定的情况。(三)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考生若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的提示功能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发送新密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手机。如考生手机号码已更换,请在报名系统人工申请修改手机号码。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四)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五)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 “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一览表.docx3.考试承诺书.docx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0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qksy.cn/site/ShowArticle4.jsp?ArticleID=6276

2023年上半年北京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3-01-04

内容简介:2023年上半年北京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1月16日15:00,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温馨提示:1. 诚信报考: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本人所有信息。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错误或不实,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 考试防疫:所有考生须知悉、配合、遵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具体考试防疫要求务必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栏发布的通知。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1月13日开始,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bjtcc.org.cn 认定体检要求)。4.申请人具有北京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不含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京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户籍在京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以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在校生考生学籍及学历信息,自行通过学信网查询确认后报考。网址:https://www.chsi.com.cn。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自行通过学信网查询确认后报考。网址:https://www.chsi.com.cn。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面试时需持有毕业证书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咨询电话:010-67410388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毕业的考生,面试时需持有毕业证书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6.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报名资格需单独审核。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或者军官证等身份材料;(2)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考生在报名系统里填写报名信息后,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jntce@bjeea.cn,邮件主题格式为“现役军人/武警+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并在审核截止前拨打咨询电话:010-58803688、010-58807224、010-58803690(8:30—11:30,13:30—17:00)确认报名资料是否符合要求。7.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幼儿园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8.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9.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笔试工作安排(一)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二)笔试考试地点:考点高校在校生原则上分配到本校考试,其他考生随机分配考点、考场。以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 间   类 别 3月11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四)科目说明: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1月16日15:00。(二)报名步骤:1.注册个人基本信息注册与报名同时开始。考生须通过手机短信认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为考生找回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当次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注册手机号码。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需重新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成绩。2.填报个人信息注册后,考生须阅读考试承诺,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考生须按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凭北京市居住证报名的考生,只能填写本人北京市居住证编码,填写身份证号码不能通过审核)。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3.上传个人照片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示例如下:4.笔试报考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每个报考类别对应不同的科目,考生须认真选择,避免漏报。5.等待审核(1)审核时间为 2023年1月13日13:00—1月17日11:00。(2)考生须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信息后,还须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提交后再次处于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期间,状态变更无短信通知,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一律不能更改。6.网上缴费(1)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24:00。(2)考试费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19〕481号),笔试收费标准为60元/人科(其中40元/人科为本市考试费,20元/人科为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考试费)。(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四、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2023年3月6日—3月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根据提示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ntce.neea.edu.cn。五、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3年 4月 14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ntce.neea.edu.cn。六、笔试成绩复核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成绩复核。具体要求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公告栏通知。网址:https://www.bjeea.cn。七、低保退费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可退还本市考试费(40元/人科)。2023年3月28日14:00-16:00,考生本人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现场审核办理。八、违规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九、咨询电话报名咨询: 010-58803688、010-58807224、010-58803690、010-89193989转7(报名期间8:30—11:30,13:30—17:00)报名网站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十、其他事项1.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网址:http://ntce.neea.edu.cn。2.面试、资格认定及免试政策等事宜请咨询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咨询电话:82089117,网址:https://www.bjtcc.org.cn。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期间适用。北京教育考试院2023年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jeea.cn/html/fxlks/zxxjszgks/2023/0103/82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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